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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六个环节,提高审议质量
发布日期:2010-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落实监督法,规范和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如何提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是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的问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着重抓好六个环节,收到良好效果。
    一、科学确定议题
    科学确定议题,是保证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发挥常委会监督作用的前提。为了科学确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我们一是拓宽议题收集渠道。既收集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较集中的建议意见,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收集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也收集“一府两院”要求人大常委会重视的问题,使收集议题的范围更宽、覆盖面更广。二是注重议题的针对性。“一府两院”的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我们坚持紧贴中心工作,抓住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民生热点,抓住新农村建设、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重点,抓住案件执行、办案质量等工作难点,对议题进行疏理,去粗取精,抓大放小,科学安排,每次会议只确定一、二个重点议题,使每个议题都有较重份量和很强针对性。三是注重议题的审核把关。人大常委会确定当年的审议议题后,及时向区委汇报,并以正式文件报区委批准后实施。审议中我们坚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常委会每个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保证区委意图的实现。遇有突出问题及时请示区委,使审议监督始终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进行,保证了人大审议专项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抓好议前学法
    常委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首先必须熟悉了解该项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和相关专业知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审议质量就无从谈起。首先我们抓好学法。两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把学习法律知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月一法”的学习制度,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每月集中学习辅导。先后安排学习了《劳动法》、《统计法》、《残疾人保障法》、《预算法》、《监督法》等10部法律,请专家授课9次,常委会成员法律水平明显提高。其次,我们注重政策学习。每次审议专项工作之前,组织常委会成员和部分代表,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吃透政策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再次,学习相关业务。今年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两次,同时鼓励常委会成员每年学习1—2门专业知识,不断更新常委会成员思想观念,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了常委会成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业务能力。
    三、坚持议前调查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法宝之一,也是人大常委会成员提高审议专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经。根据审议专项报告工作的需要,我们努力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有议必查。常委会对确定的专项工作审议议题,都要集中组织力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到第一线开展调查,调查的方式力求活一些,对象力求广一些,内容力求多一些。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审议议题,调研和视察的范围覆盖了各行各业。从企业车间到学校课堂,从工业园区到项目建设工地,从农户田头到医院诊所,都留下常委会成员的足迹。二是有备而查。调查前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制定调查提纲,提前通知相关单位作必要的情况和材料准备,调查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士参加,既查亮点,也查缺点;既听汇报,也查资料;既定点定量,解剖“麻雀”,也普遍筛查“数量分析”。三是有查必报。调查组对调查情况要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其中重要事项先与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通报,以便报告专项工作时作出回应。这样常委会成员做到了对所议之题知根知底,心里有数,发言有理有据,不讲外行话,审议质量上了一个台阶。“一府两院”报告工作更加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打马虎眼,实现了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互动。
    四、倡导议中民主
    常委会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必经法律程序,是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过程。我们认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首先要克服“角色错位”怕审议,“莺歌燕舞”乱审议,“金口难开”不审议的现象,常委会成员要当好人民权力的使者、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言人,要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其次,要实事求是,理直气壮讲真话、讲实话。该肯定的一定要肯定,有不足的一定要指出,有缺点一定要批评,有良策一定要提出。再次,要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常委会会议上尽可能让委员有时间发言,个个能发言,发言有提纲,不讲套话,不讲题外话,做到有理有据,有针对性。我们坚持这样做了,常委会议的民主和谐氛围越来越浓,审议质量明显提高。
    五、规范审议意见
    通过审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审议专项工作后,对该项工作的评判结果的一种表达方式。因此,审议意见必须规范。首先是依法规范。审议意见必须要政策法律依据。要充分体现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法律属性和监督属性。其次是程序规范。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事机构综合整理后,提交主任会议进行审查核定。审定的重点要放在审议意见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上,力争把审议意见的可参考价值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然后以书面形式分送“一府两院”。三是文字表达要规范。审议意见作为一种特殊的公文种类已被广泛使用,但在文字表达上还应有其独到之处,对审议发言的内容要作认真的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抓住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所提意见应一针见血,点中要害,要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审议意见还应努力维持“意见”的格调,切忌用决定决议式的刚性语言。两年来,我们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卫生、防汛、安全生产、土地法贯彻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工作、“五五”普法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均引起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促进了所提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工作。
    六、督促“建议”落实
    常委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目的是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审议意见和建议送达“一府两院”,并不是整个监督程序的终结。抓好跟踪督办十分关键。我们按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分工,明确跟踪督办的职责,定期进行督办。对一些重大问题,我们采取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其进一步整改,并组织常委会机关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实地察看,了解办理情况是否真实,办理效果是否满意,不满意的要求重办。“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也十分重视,不仅对意见办理进行了认真研究,而且均在监督法规定的时限范围,以文件形式向常委会报送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实效,真正取信于民。
    抓好以上六个环节,使监督法的要求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了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推动了我区和谐社会建设。

                                                                                           伍家岗区人大常委会  李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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